發布時間:2020-12-17 10:58:11來源:魔方格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務》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
2021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及科目
吉林2021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暫未公布,預計在2021年11月份開始考試。考生可參考2020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及科目,具體考試信息如下:
11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
11月15日
上午 09:00-11:30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下午 14:00-16:30安全生產專業實務(7個專業)
考試考點:
1.使用許可廠家的合格產品
同家對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有嚴格的要求,實行許可生產制度。鍋爐壓力容器的制造單位,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所必需的加工設備、技術力量、檢驗手段和管理水平,并取得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才能生產相應種類的鍋爐或者壓力容器。購置、選用的鍋爐壓力容器應是許可廠家的合格產品,并有齊全的技術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書、監督檢驗證書和產品竣工圖。
2.登記建檔
鍋爐壓力容器在正式使用前,必須到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登記,經審查批準登記建檔、取得使用證方可使用。使用單位也應建立鍋爐壓力容器的設備檔案,保存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修理、改造和檢驗等過程的技術資料。
3.專責管理
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單位,應對設備進行專責管理。應建立起完整的管理機構,單位技術負責人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負責,并指定具有專業知識,熟悉國家相關法規標準的工程技術人員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制度
使用單位必須建立一套科學、完整、切實可行的鍋爐壓力容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應該包括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兩方面。
5.持證上崗
鍋爐司爐、水質化驗人員及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分別接受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