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10-01 13:11:06來源:魔方格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 2020 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考卷)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0〕40 號)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廳、浙江省建設廳《關于規范完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有關制度的通知》(浙人社發〔2016〕8 號)文件精神,現將浙江省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舉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10月31日
上午9:00-12:00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2:00-4:00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11月1日
上午9:00-12:00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6個專業。考點分別設在省直、各市和縣(市、區),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考全科”):
1.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
2. 取得非工程類或非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3.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生可根據實際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業報考。
(二)已獲得某一專業成績合格證明的人員,可在余下的專業科目中,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報考,即“增項”考試(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相應專業”)。
(三)其他事項。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若以后學歷報考的,之前的專業工作年限可以累計(脫產學習的時間不累計)。具體專業細分見報名網上提供的“專業對照表”。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見附件1。
三、獲得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報考全科的須在連續2個年度內,報考相應專業的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