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12-06 10:02:47來源:魔方格
參加全部科目(考全科4科)考試的條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8年;
2.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6年;
3.取得含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4年;
4.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3年;
5.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其他專業,或者其他學科門類各專業的上述學歷或者學位人員,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免2科)條件。
凡符合上述(一)報名條件規定內容,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者,可免試《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1.獲得全國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或者全國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工作滿8年。
有關問題說明:
(一)按照原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印發<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7號)規定符合報名條件,并參加過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但未通過的人員,可繼續報名參加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
(二)報名條件中所稱的“專業”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教高〔2012〕9號)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具體如下:
“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是指“工學”學科門類下的所有專業;“經濟學類”專業是指“經濟學”學科門類下“經濟學類”中的經濟學專業和經濟統計學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是指“管理學”學科門類下“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中的管理科學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工程管理專業、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以及工程造價專業。
上述專業范圍以外的其它專業的報考人員,其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年限均相應增加滿2年。
(三)報名條件中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和學位。
(四)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從業年限,是指報考人員累計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時間的總和,從取得大專學歷(較低學歷要求)后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截止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五)報名條件中所稱“工程咨詢業務”是指《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29號)中規定的工程咨詢單位服務范圍,即規劃咨詢,編制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和資金申請報告,評估咨詢,工程設計,招標代理,工程監理,設備監理,工程項目管理,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的其他工程咨詢業務。其中,工程設計、招標代理、工程監理、設備監理業務,以國務院有關部門頒發的單位資格證書中的規定為準。
(六)免試條件中所稱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組織評選的全國工程咨詢成果一、二、三等獎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評選的工程設計和工程勘察金、銀、銅獎所附獲獎證書或獲獎名單中所列人員。
上述人員可免試部分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免試條件中所稱“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應當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該資格證書須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共同設立的;二是須是與工程技術相關的;三是該證書須是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設立的有關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的證書包括: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注冊城市規劃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注冊設備監理師、招標師、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七)2013年和2014年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其對應考試科目的合格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4年為一個周期的規定分別順延至2017年和2018年。
(八)報考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所提供證明須加蓋本單位公章或人事章方可有效。
(九)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制、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用印,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通過各地方工程咨詢協會發放給考試合格人員。
報名時間:每年1月左右開始報名,各地區稍有差異。
考試時間: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日期定為每年4月中旬。
成績管理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合格證書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獲得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登記注冊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3年登記1次。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其指定的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國務院2012年9月23日下發《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取消了171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原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實施的“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認定”行政審批項目被取消。
合格標準合格標準為: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4個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78分(試卷均為130)。
發展現狀
從2002年初全面啟動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鑒于我國在工程咨詢業產生和發展20多年后才實行執業資格制度的特殊國情,有關部門文件規定,在實行全國統一考試之前,對長期從事工程咨詢工作,符合有關條件的人員,采取一次性認定,取得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執業資格,此后將實行每年一次的全國統一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