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1-19 10:37:15來源:魔方格
想知道注冊會計師經濟法學習方法?注冊會計師(CPA)考試中,經濟法考試被稱為“注會第一考”。經濟法看似簡單,卻暗有乾坤,許多考生便隱恨于此。 現在,小編就來說說注冊會計師考試有效的方法。
學習方法備考經濟法
第一個書簽是“開路先鋒”,它的主要任務是認真地閱讀,深入地思考,廣泛地聯想,并隨時查閱有關的資料。
認真學習完畢后,要將當頁的所有學習內容,總結出一個又一個的問題(不能遺漏),將之寫在書上每頁較上面的空白處,然后根據這些問題,提問自己一遍(不要看書),能回答上來的,就算通過;回答不上來的,再回頭認真閱讀一遍,直至在不看書的情況下,可以用自己的語言,完整、準確、流暢地說出來。
第二個書簽的任務,是要復習前一天所學的東西(也就是第一個書簽所“掃描”過的內容)。
根據德國心理學家艾賓浩斯的遺忘曲線,人的遺忘速度是先快后慢,因此如果能及時復習,也就是在自己對所學的材料還沒有遺忘的情況下,用不多的時間把所學的東西及時鞏固住。然而有許多學習者,對于所學的東西,沒有能及時安排復習的時間,結果等到他們想復習的時候,學習的內容已經完全遺忘了。所以他們又得花原來同樣甚至是幾倍的時間重新學習(原本只需花很少的時間),這就很費時間而不經濟了。
此外,從第二個書簽開始復習時,一定要先看第一遍學習時所羅列出的問題,而不要直接看原文。對于所列的問題,必須進行嘗試回憶,能完整、準確、順暢回答出來的算通過,若不能再去仔細看書,并在相應的問題上標明記號。嘗試回憶是一種比閱讀更積極的過程。它要求大腦更積極地活動,同時又是一種自我檢查、自我監督的過程,使人可以集中精力掌握不能回憶的部分或改正回憶中的錯誤,因此是提高學習積極性和效率的重要方法。回答問題時應盡量用自己的語言來表達,因為用自己的話來再現,會改善對材料的理解。理解不好的材料通常還停留在“別人的”語言形式上,而理解得好的材料,才容易翻譯成“自己的語言”。
第三個書簽離第二個書簽的距離,要比第二個書簽與第一個書簽的距離遠些。第三個書簽所復習的內容,應是一個星期前自己所學的內容。
除了完成與第二個書簽完全相同的程序以外,在第三個書簽的復習工作時,還應注意把第一階段所學的內容進行歸納總結。美國教育心理學家布魯納認為,“人類記憶的首要問題在于組織”。一般說來,按照一個人自己的興趣和認識結構組織起來的材料,就是較有希望在記憶中“自由出入”的材料。對材料進行加工整理的前提是分析和綜合、加深理解。編寫提綱是一種詞的邏輯記憶方式,因為它把“別人”的語言形式,通過積極的智力活動,轉化為“自己的語言”。如數學中三角函數部分的內容可整理為一二三四。
第四個書簽與第三個書簽相隔的更遠,它是復習和檢查一個月前學習的內容。一般來說,經過前三輪的學習與復習,絕大多數內容都應已熟練無誤地掌握。如果此時還有不熟和錯誤的地方,要加倍警惕,認真補漏,并做上記號,以備階段復習和較后總復習時提醒自己格外注意。
CPA考試《經濟法》的學習經驗:
“適量”閱讀教材。經濟法的教材由于絕大多數都是法律條文,抽象而又繁多,這往往是許多考生發愁的地方。根據心理學的研究,每個人都存在著較佳工作量,如果超過這一工作量,那么他的效率或質量就會打折扣。同樣,如果長時間的閱讀經濟法的教材,考生的心理會逐漸經歷以下狀態:“新鮮”-“適應”-“疲憊”-“厭煩”,甚至還有考生產生“放棄”的念頭。所以,我們要明天定量的學習教材,使自己每天都有較佳的狀態去學習,這樣才能事半功倍!筆者當時的量是每天10頁教材或一小節,這樣每天都處在很享受的狀態去學習一門整體看上去枯燥的課程。
“復述式”的思考和理解。死記硬背從來不是掌握知識和考試過關的好方法。所以,一定要有思考和理解。經濟法的法律條文除卻一些法律上的專業術語,其他語言文字都是比較容易理解的。在記憶知識點的時候較好有以下三個環節:第一,讀原文;第二,把原文用自己語言復述;第三,把自己復述的語言用原文中出現的專業術語進行替換后再復述。如果第三步自己的語言跟第一步原文的語言有百分之七十的字相同,那么恭喜你,你完全掌握了一條規定,即一個考點,即得到了卷面至少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