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5-10 09:42:14來源:魔方格
廣東人事考試網發布了2021年經濟師考試報名須知,明確了報考廣東2021年中級經濟師要滿足屬地(現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學歷及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才可報中級經濟師。具體如下:
報考人員屬地要求:
為防范人員跨地區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風險,報考人員須選擇現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進行報名,并如實填報其他信息。現工作或居住地是廣州市、深圳市的報考人員請直接選擇“廣州市”“深圳市”報名通道報名。
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一)知識產權專業人員考試條件
知識產權專業人員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可作為申報經濟系列知識產權專業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的條件。
(二)其他職業資格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的銜接
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等相關職業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考試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臺發〔2018〕1號)精神,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相關規定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