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12-27 11:14:42來源:魔方格
什么是在留卡?
在留卡是日本入國管理局發給在日本中長期停留的外國人的證件,等同于國內的身份證。
在留卡上的內容包括持卡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國籍·地域、居住地、在留資格區分、在留期間、就勞可否等基本信息,持卡人需隨身攜帶,以備接受日方檢查。未滿16歲的外國人“在留卡”沒有照片,16歲以上的“在留卡”都有照片。
怎么取得在留卡?
日本新“入管法”規定,外國人在登陸機場和港口的時候,向其發放“在留卡”。如果無法在機場和港口拿到在留卡,可以在入國后再發放。
能夠發放“在留卡”的機場包括成田、羽田、關西和中部四大機場。通過其他機場和港口進入日本時,會在護照上蓋上“登陸許可”,印章旁會寫有日后發放此卡的要點。不論是在機場還是日后拿到“在留卡”,都要向(市區町村)役所(場)申報居住地。已有“在留卡”的,役所會在卡片背面寫入居住地,而日后發放的,役所會將信息傳送至法務省,法務省根據信息制作“在留卡”郵寄回來。
在留卡必須隨身攜帶!
日本入管法規定在日外國人有攜帶和出示在留卡的義務,不僅是在機關窗口證明本人時需要出示,也有可能在路上遇到警察要求出示在留卡的情況。如果沒有攜帶的話會被處以2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
在留卡的遺失和重新發放!
辦理好在留卡之后,一定要把在留卡的編號記下來。
在留卡遺失、被盜等時,可以在14日內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申請再發放,辦理新的在留卡。
在留卡上的內容變更!
在留卡上的在留資格等內容發生變化時,必須在14日內向入國管理局報告、申請和在在留卡的窗口辦理手續,更換在留卡。
當變更居住地時
搬家的時候,需要向舊居住地的市區町村提交轉出申請,獲得轉出證明書,并在14日內向新居住地的市區町村提交轉入申請,在在留卡內登記住所地址。轉出到外國的時候(歸國的時候)也需要提交轉出申請。另外,因為國民健康保險證也是市區町村發放,所以要和轉出申請一起歸還,和轉入申請一起取得。
居住地以外的變更
需要在在留卡內變更居住地以外的登記事項時,向入國管理局提交變更申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國籍、地域的變更都是在入國管理局的在留卡窗口辦理。更新在留期間、變更在留資格等的時候需要相對應的許可并取得新的在留卡。
在留卡的返還義務!
中長期在留者從日本出國并不回日本的情況,或中長期在留者去世時,必須返還在留卡。
如果是預定再次進入日本后出國,但無法回到日本的情況(拿著在留卡),可以將在留卡寄到“返還郵送地址”。
中長期在留者去世的情況,由親人將在留卡返還。直接拿到較近的入國管理局或者寄到“返還郵送地址”。
返還郵送地址:〒135-0064 東京都江東區青海2-7-11 東京港灣合同庁舎9階 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おだいば分室あ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