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10-27 09:38:03來源:魔方格
護士資格證是屬于國家級別的考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制度,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準。共分為四個等級,接下來一起來看看浙江護士資格報考條件是什么?
參加護士資格考試
按照《護士條例》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 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二) 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科學歷;
(三) 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參加護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5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3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護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護師職務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護師職務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護師職務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即可以參加考試。
護士資格取得方式
(一)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除護理學(初級士,專業代碼003)以外的其他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個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剩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護理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注:2010年度護理學初級(士)各科目成績當年有效,不再進行滾動管理。自2011年起,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二)自2003年起,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考試并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凡符合護理專業報名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本專業的考試。
(三)高級護理專業技術資格擬實行考評結合的方式,具體辦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