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7 09:57:32來源:魔方格
凡符合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具體報名條件要求、原制度過度辦法參照《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執行。
鄭州2023年執業藥師考試時間通知:
10月21日
上午 0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22日
上午 0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執業藥師就業方向
這些崗位必須配備執業藥師
涉及藥學服務的單位都應配備執業藥師。如藥品生產企業:質量受權人崗、質量管理負責人崗、生產管理負責人崗、藥品上市許可人售后咨詢服務崗等崗位。
根據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以下工作崗位應按照有關要求配備執業藥師:
(一)藥品生產企業:質量受權人崗、質量管理負責人崗、生產管理負責人崗、藥品上市許可人售后咨詢服務崗。
(二)藥品批發企業及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部:質量負責人崗、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崗、質量管理崗。
(三)藥品零售企業:企業負責人崗、質量負責人崗、藥學服務及處方審核人崗等。
(四)藥品使用單位:藥品管理、處方審核和調配、合理用藥指導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網上實時咨詢、質量管理等。